依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考试工作规范》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组织及要求
为确保教学档案管理的规范性,课程考核资料归档实行学院、教研室、课程组三级管理体系,具体职责和要求如下:
(一)学院职责与要求:
学院在课程考核资料归档管理中承担以下职责:
1.执行学校制定的课程考核资料归档管理制度,承担本单位课程考核资料的最终审核责任。
2.制定并执行所辖课程考核资料的管理流程,确保过程管理的规范性。
3.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组织专项复查和整改活动,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组及任课教师实施问责。
4.对复查合格的课程考核资料签署审核意见,并完成归档及总结工作。
(二)教研室职责与要求:
教研室在课程考核资料归档管理中的职责如下:
统一制定并执行教研室内统一的考核资料实施标准,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监督组内任课教师按时完成资料归档任务,保障教学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课程组职责与要求:
课程组在课程考核资料归档管理中的职责如下:
各校区的课程组长负责开展组内自查,包括阅卷评分、成绩分析、试卷归档等环节,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任课教师作为直接责任人,须严格按照归档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归档,确保教学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二、课程考核资料归档范围: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实践性、操作性及讲座性课程通常采用考查方式,而其他课程则普遍采用考试方式。课程考核应充分体现教学活动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考试与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学院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考核方式均为考试(随堂闭卷),选修课程的考核方式可以是考查。
(一)考试课程管理职责与要求:
1.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须提交以下材料:
(1)空白试卷
(2)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3)考场记录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期末考试试卷及总成绩分析调查表
(5)课程成绩单
(6)试卷批阅签字表
(7)学生考试试卷
2.课程负责人还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试题分析评估表
(二)考查课程管理职责与要求:
1.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查课程设计和要求
(2)考查课程评分标准
(3)作业提交记录
(4)期末考试试卷及总成绩分析调查表
(5)课程成绩单
(6)考查课程批阅签字表
(7)学生作业(附课程作业考核表)
2.课程负责人还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试题分析评估表
三、课程考核资料归档要求:
(一)资料归档规范
课程考核资料须严格按照规定归入指定的档案盒中。期末考试资料应按班级分装,补考资料则按课程分装。档案盒封面应清晰填写档案编号、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期、年级、班级等关键信息,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二)试题与成绩分析
任课教师须对试题、答题卷及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填写《期末考试试卷及总成绩分析调查表》。补考资料无需提交此表。
(三)课程负责人总结与评估
课程负责人需对期末考试的考核形式、要求、评分标准等进行科学性与合理性总结,并分析试题难易度、学生答卷质量、课程考核目标达成度等,填写《试题分析评估表》。试题分析应关注试题是否能满足教学大纲所要求的知识与能力达成度,确保试题内容全面涵盖课程基本要点,并明确突出课程的重点与难点,以促进课程和考核评价的持续改进。
(四)成绩录入与一致性
任课教师录入教学管理系统的成绩、纸质成绩单、试卷卷面成绩或作业考核表成绩应保持一致,确保总体成绩分布符合正态分布。
平时成绩的评定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采用多元化方式评估学生平时学习成效。同一课程组的平时成绩评定项目应尽量统一,至少包含三项内容,严禁仅以出勤作为平时成绩的唯一依据。
任课教师应保留考试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分依据以备查验;考查课程的平时成绩详细记录应作为支撑材料放入档案盒,过程记录可包括纸质资料、光盘、作品集等。
(五)考场记录与诚信承诺
考场记录表需由参考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严禁代签。试卷或学生作业的份数应与考场记录表或作业提交记录上的学生人数相一致。
(六)试卷批阅与复核
任课教师应以班级为单位填写《试卷批阅签字表》或《考查课程批阅签字表》,并由课程组内其他教师进行复核并签字。若组内教师不足两人,则由开课单位和课程负责人协调相近相似类型课程的教师完成复核工作。
(七)评阅公正与规范
任课教师在评阅试卷和学生作业时,应确保公平、公正,避免出现错判和随意扣分等现象,评阅过程应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试卷评阅要求(2024年修订)》执行。
四、检查审核:
(一)检查内容
1.阅卷应严格依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执行,确保无错批、漏批现象,对错标记清晰,正负分使用准确无误;
2.每一大题的得分应明确记录,总分计算应准确无误;
3.所有纸质表格应完整无缺,相关签名必须齐全;
4.系统成绩、纸质成绩单、试卷卷面成绩及作业考核表成绩应保持一致;
5.归档材料中的学生人数统计应准确无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6.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制定人与审核人不得为同一人员;
7.对于试题和成绩应进行详尽分析,并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二)学院审核
任课教师在完成所有考核资料后,应先将电子版资料发给各自校区的课程负责人检查。各校区的课程负责人应全面做好组内课程考核资料抽查工作,确认无误后任课老师再打印纸质版,最后提交至学院进行复验。
学院教学相关负责人须依照既定归档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复核,并将审核结果纳入教师评价体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