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本规范旨在规范课程考核管理,确保考核质量,实现课程教学目标,明确期末考试考核方式的设置流程、标准及要求,确保考试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二、提交要求
1.课程负责人于教务规定日期内,在教学管理系统完成期末考核方式及成绩比例设置(系统设置应与学院提交到教务处的纸质资料一致)。
2.学院审核并统计所属课程的期末考核方式,于教务规定日期前将《考核方式提交与审核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版及纸质表提交至课程所属校区教务处。
三、系统设置流程
1.登录教学管理系统,设置期末考核方式:点击“我的”—>“考核方式设置”—>同一课程批量修改考试方式—“保存”。考核方式分为两大类,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课程中,除选修课外,其余课程都属于随堂开卷课程。
考试类 | 统一闭卷 随堂闭卷 随堂开卷 |
考查类 | 随堂考查 项目实验 提交论文 作品设计 |
2.设置成绩比例:点击“我的”—>“成绩比例及补考录入”—>同一课程批量“设置百分比”(记录方式“百分比”)—>“保存”(成绩比例设置后不能进行修改)。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课程中,除选修课外,其余课程考核比例为平时成绩50%,期末成绩50%。
3.设置补考:点击“我的”—>“成绩比例及补考录入”—>同一课程批量“设置补考”—>“提交”。
注意:系统默认期末考试方式与补考方式一致,之后不再单独提交补考方式,请各位老师考虑具体情况后再提交。
4.查看提交结果:点击“我的”—>“成绩录入”—>“查看”。
四、注意事项
1.考试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一般应保持在50%—70%。
2.考查课程平时成绩占比应为100%(原则上日常考勤占总成绩的30%,平时考核占总成绩的70%)。考查课程不得采用期末测验代替平时考核(具体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考试工作规范》)。
3.按照学校规定原则上只有以下四类课程可设置不补考:文化素质课、开放选修课、重修课和辅修课。不补考的课程请务必提前告知学生。
4.以课程代码为标准,不同校区的同一课程考核方式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