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工作制度
(2026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立足马院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重要阵地的定位,规范宣传工作流程、提升宣传质量、强化阵地管理,以高质量宣传服务学院党建、教学、科研、育人与社会服务,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各教研室、各课程组及指导学生开展的对内对外宣传、理论宣讲、新媒体运营、阵地管理、舆情处置等全部宣传工作。
第三条 工作原则
1.政治引领: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把政治方向摆在首位,确保宣传内容绝对政治正确,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马院特色:突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优势,聚焦思政育人、理论宣讲、党建引领、学科建设、文化传承等,打造马院宣传品牌。
3.守正创新:规范流程、严格审核,同时创新形式、拓展渠道,提升宣传吸引力与传播力。
4.协同高效: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统筹、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宣传工作格局。
5.安全合规:严守保密纪律、版权规定与网络安全要求,杜绝失实、泄密、侵权与负面舆情。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责任体系
第四条 领导体制
1.学院党委对宣传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2.成立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各校区宣传负责人及新媒体团队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全院宣传工作。
3.学院新闻宣传中心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宣传计划制定、稿件审核、平台运营、活动组织、舆情监测、资料归档。
第五条 责任分工
1.党委层面:审定宣传规划、重大选题、重要稿件、对外合作;每学期召开宣传工作专题会,每半年开展意识形态与宣传工作研判。
2.支部层面:负责活动宣传、稿件报送、阵地管理,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3.教研室/课程组:负责活动宣传、稿件报送、阵地管理,教研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4.宣传团队/新媒体团队:负责日常采编、排版、发布、维护、数据统计与反馈,三校区宣传负责人、新媒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5第二课堂/理论社团:负责活动宣传、稿件报送、阵地管理,活动指导老师为直接责任人。
6.全体教师:遵守宣传纪律,积极提供素材,主动维护学院、学校形象。
第三章 宣传内容与重点
第六条 核心宣传内容
1.理论武装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创新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党史党建、时政政策的学习阐释与宣讲。
2.党建引领类:学院党委决策部署、党建活动、支部建设、党员先锋事迹、全面从严治党成效。
3.教学科研类:思政课改革、课程思政、精品课程、教学成果、科研项目、学术会议、学科建设进展。
4.育人实践类:人才培养、“大思政课”活动、社会实践、指导学生竞赛、志愿服务、榜样人物等。
5.社会服务类:理论宣讲、校地合作、结对共建、政策咨询、文化传承等活动。
6.学院形象类:办学成就、师资队伍、文化建设、对外交流、荣誉表彰、书记校长大讲堂等。
第七条 负面清单(严禁发布)
1.违反政治纪律、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内容。
2.虚假信息、夸大宣传、侵权内容、涉密信息、未公开事项。
3.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低俗媚俗、负面炒作内容。
4.商业广告、变相推广及与学院无关的无关信息。
第四章 宣传渠道与平台管理
第八条 平台分类
1.学院平台: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
2.学校平台:学校官网、官微、视频号、校内媒体、校园广播。
3.校外平台: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理论刊物、新媒体矩阵、合作单位平台。
第九条 平台管理
1.开设与关停:新增宣传平台须经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党政联席会批准,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关停平台须履行审批与注销手续。
2.专人负责:每个平台明确1名负责人,实行实名登记、责任到人。
3.日常运维:官网、官微及时更新,重要活动24小时内发布报道。
4.安全防护: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排查漏洞,防范网络攻击与信息泄露;规范账号密码管理,严禁私自转让、出借平台账号。
第五章 稿件采编与“三审三校”制度
第十条 采编要求
1.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数据准确、来源可查。
2.政治性:观点正确、导向鲜明,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意识形态要求。
3.规范性:语言简洁、逻辑清晰、格式统一(学校统一模板);标题准确、正文规范、配图高清(无水印)。
4.时效性:一般活动成稿报审不超过3天;重大事件当天完成采写报审。
5.原创性:严禁抄袭、洗稿;引用须注明来源,转载须获授权并标注出处。
第十一条 “三审三校”流程(核心制度)
1.一审一校(初审):撰稿人供稿,直接负责人审核,各校区负责人审核,校对文字、事实、格式。
2.二审二校(复审):三校区新闻宣传负责人审核,学院宣传中心审核,把关政治方向、内容质量、宣传口径,修正问题。
3.三审三校(终审):
(1)一般稿件:分管宣传院领导终审。
(2)重要稿件(党建、学科、对外宣传、领导活动):党委书记/院长终审。
(3)对外媒体投稿:党委书记/院长终审后,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意后方可报送。
(4)所有稿件未经审核不得发布;审核记录,各校区新闻宣传负责人存档备查;出现问题倒查追责。
第六章 理论宣讲管理
第十二条 宣讲队伍
1.组建理论宣讲团,由党委委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组成,纳入学院宣传工作统一管理。
2.实行宣讲资格审核制:宣讲人须经学院党委审核备案,未经审核不得对外宣讲。
第十三条 宣讲管理
1.内容审核:宣讲提纲、PPT须履行“三审”程序,确保政治正确、理论准确、表达规范。
2.备案管理:校内宣讲报学院党委备案;校外宣讲须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3.纪律要求:宣讲人不得发表错误言论,不得泄露涉密信息,不得从事商业性宣讲。
4.考核激励:将宣讲纳入教师岗位津贴考核、绩效考核、党员先锋指数考核。
第七章 舆情监测与处置
第十四条 监测机制
1.建立日常监测+专项排查机制:学院宣传工作团队适时监测学院平台、校内平台、主流媒体及网络舆情;重要节点(会议、活动、敏感时期)加密监测。
2.畅通师生反馈渠道:设立舆情意见箱,及时收集意见建议。
第十五条 处置流程
1.快速响应:发现负面舆情1小时内上报分管院领导,重大舆情立即上报党委书记与学校党委宣传部。
2.研判处置:领导小组快速研判,制定处置方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
3.事后复盘:舆情处置后及时总结,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第八章 宣传队伍建设与保障
第十六条 队伍建设
1.配齐配强宣传队伍,定期开展新闻采编、新媒体运营、舆情处置培训。
2.建立宣传骨干队伍,提升宣传队伍专业化水平。
第十七条 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学院每年列支宣传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平台建设、活动开展、设备购置、表彰奖励,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2.阵地保障:建设标准化宣传阵地,配备电脑、相机、摄像机、剪辑设备等,满足宣传工作需要。
3.考核激励:将宣传工作纳入教师岗位津贴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对宣传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九章 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考核评价
1.每年年底开展宣传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制度执行、稿件质量、平台运营、宣讲成效、舆情处置、师生满意度。
2.考核结果作为支部评优、个人评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责任追究
1.对违反本制度、审核不严、发布错误信息、引发负面舆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审核人、负责人责任。
2.情节严重的,按学校与学院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级党组织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