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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5    阅读: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测管理制度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使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依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一、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是通过对学院开设的思政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全面、动态的检查和评价,提高教师授课水平,改善课堂教学效果,促进建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二、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任务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学校“以学生的职业发展为目标,以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为主线,以知识学习为载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规范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全方位地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估,发现和解决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问题,引导教学改革和建设,引导教师贯彻落实教学改革精神,彰显教学改革成果,及时反馈监控结果,为改进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提供质量管理信息,对教学过程进行有效调控和优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成

教学质量监控,就是以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质量状况管理为核心,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备课、教师素质要求、调课、教学监控检查、青年教师试讲、听课评价、课程考核、教研活动、教学效果评价、教学质量的反馈等环节实现对整个教学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以下这些制度和依据构成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一)备课制度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需要,确定备课的形式。完成备大纲、备教材、备对象工作;明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划分出重点章节、难点,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和设计教学方法;完成课程大纲、课件和教案讲稿撰写等任务,并保持应有的质量和水平。

(二)教师素质要求

基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政治性、思想性、时效性强的特点,要求任课教师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懂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在授课内容的讲解中,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研讨时,要坚决引导学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调课制度

任课老师因病、因事、因公临时(一周)不能授课而进行调课的,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教学监控与检查

期初监控,学院相关教学负责人重点监控检查教师到岗情况,至少两周教案的准备情况。

期中监控,重点监控检查教师的教学态度、讲授方法、讲授内容、教学效果;辅导答疑的落实与效果;小班实践课和课堂讨论的开展与实效;作业的批改与管理等情况。

期末监控,重点监控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考试试卷命题质量、教师监考执行情况、试卷批改、成绩评定、网上登录及存档等情况,并做好总结工作。

不定期监控,进行不定期课堂教学监控与检查,全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

(五)青年教师试讲

按学校要求对新任课青年教师进行试讲,试讲结果合格的才能任课。

(六)听课评价

学院教师应按学校规定听课,每位教师每月至少听课两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

(七)课程考核

考试课程,需按照学校考试课程要求进行相应的考核,做好平时成绩的记录和期末考试试卷的制定与批改,做好课程各项教学资料的归档。

考查课程,需按照学校考查课程要求进行相应的考核,做好平时成绩的记录和期末考查论文的发布与批阅,做好课程各项教学资料的归档。

云教学课程,需按照学校云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课程的线上建设,应认真完成线上线下的教学任务。

(八)教研活动

学院按课程组根据课程情况开展教研活动,每月至少1次。教研活动内容为:做好课程建设,做好教师培养提高工作,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做好教学资料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教学效果评价

教师的教学效果的评价,重点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评价(教学监控结果评价、教师相互听课评价);另外还包括学校督导组听课评价和教务处组织听课学生的意见反馈。

(十)教学质量的反馈与改进

质量监控人员在阶段性监控和不定期监控结束之后,应将监控检查的结果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以利于其改进教学工作。学院根据监控结果和教学评价信息反馈召开专项课堂教学质量工作研讨会,全面总结课堂教学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制定质量改进的措施。

四、组织保障

由学院院长、教学负责人组成教学质量监控小组。院长负责教学质量监控的安排、实施和审核;教学负责人负责具体的日常质量监控工作,直接对院长负责;各科课程组组长、各任课老师应全面配合教学负责人的工作。

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大纲、教案、课件等备课质量检查,检查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情况,听课情况、评价活动、确定部门评教结果,研究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等事宜。

五、教学质量监控结果处理

(一)将教学质量监控结果纳入课程组考核和个人考核内容,质量监控结果的优劣将影响绩效的评定。

(二)按照学校相关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凡出现教学事故的,会影响评先、评优、评奖。

(三)对于教学效果欠佳、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学院应督促其改进;仍无明显效果的,解除其任教任务。

六、教学质量监控资料的保存

各项教学质量监控相应的书面资料,按学校规定整理归档。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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